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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心衰发病比发达国家早4年

来源:国医小镇发布时间:2015/7/6
导读:
  本报讯  (记者王  丹)中国心力衰竭注册登记研究初步结果显示,我国心衰患者平均发病年龄为66岁,比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提早至少4岁,主要是因为我国心衰危险因素控制较差,诊断不及时,冠心病患者药物应用依从性不佳。7月4日,在北京举办的中国医师协会心力衰竭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中国心力衰竭防治战略高峰论坛上,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心衰中心张健教授发布上述结果。

  据介绍,中国心衰患者注册登记研究是正在进行的一项前瞻性、多中心住院心衰患者登记研究。研究分析了截至2014年年底提交至数据中心的88家医院的8516位心衰患者的临床资料。

  研究发现,住院心衰患者中49.4%有冠心病,11.2%有陈旧心肌梗死。扩张型心肌病占19.9%,瓣膜性心脏病占17.6%,近三成患者存在房颤。感染、劳累过度或应激反应、缺血是急性心衰发作的前三位诱因。我国心衰患者对指南推荐的心衰药物应用比例低。例如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剂、β受体阻滞剂的出院后使用率分别仅为54.7%和50.6%。在心衰再入院方面,上述患者平均每年每人住两次院,每次住院平均每人花费7000元~9000元。

  中国工程院院士、阜外医院高润霖教授说,据2003年中国心衰流行病学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约有心衰患者450万,随着人口老龄化以及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疾病发生率不断增加,当前数字远远不止于此。我国尚未进行心衰相关卫生经济学研究,但2010年美国心衰花费约有393亿美元,预计未来10年还将增加50%~100%。

  高润霖指出,有效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原发病,早期应用防止心脏重构药物等预防手段是重中之重。同时应建立合理的急性心衰诊治转运机制,改善和提高终末期心衰的护理水平,加强心衰诊治的质量控制和考核,并为所有患者提供公平的医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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