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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及哺乳期用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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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患者的中药应用

妊娠期用药不但要考虑用药所带来的风险,也要考虑不用药物所带来的风险。若孕妇出现发热(因感染性疾病等原因),体温上升1.5℃就可以导致胎儿畸形,致畸的部位和程度与母体发热时间的长短、热度和胎龄有关,故及时用药治疗十分必要。说明书中有关中药妊娠禁忌的描述一般有禁用、忌用和慎用3种。实际使用时要尽量平衡用药对胎儿的危害和孕妇得到的潜在收益。 《中国药典》具有法律效力,是最权威的临床用药参考文献,对《中国药典》标示有妊娠禁忌的药物必须遵照执行;对药典未标示有妊娠禁忌的药物,或列出的妊娠禁忌等级偏低的药物,医师或药师仍可依据经验或其他文献报道作出更为严格的使用限制。如舒筋活络酒(乙醇50%~57%), 《中国药典》标示孕妇慎用,但医师或药师可按“禁用”对待,禁止孕妇服用。对部分药物,如藿香正气水(乙醇40%~50%)、柏子养心丸(朱砂3.8%)等,《中国药典》甚至未作任何妊娠禁忌标注,类似情况并不少见。对此,用药时要慎重选择。

 

哺乳期患者的中药应用

哺乳期患者应慎用中药。乳母服用某些中药后,药物会通过乳汁进入新生儿体内,所以应该注意哪些药物能通过母乳影响新生儿。这些药物可分为3类:影响最大的是乳汁中浓度高于乳母血中浓度的药物;其次是乳汁中浓度与乳母血中浓度相似的药物;再次是乳汁中浓度小于乳母血中浓度的药物。对于乳汁中浓度大于乳母血浓度的药物最好不用,或用量要小,即便是不易进入母乳的药物也要加以选择应用。例如,复方甘草口服液(含可待因),这些药虽在乳汁中量小,但因哺乳量大,新生儿对这类药物特别敏感,以不用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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