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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六举措推中壮瑶医药发展

来源:国医小镇发布时间:2016/5/6
导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提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中医药发展战略方针和规划部署,进一步实施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的决定》《壮瑶医药振兴计划(2010-2020年)》。采取六项措施加快中医药壮瑶医药“十三五”发展,提升中医药…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提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中医药发展战略方针和规划部署,进一步实施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的决定》《壮瑶医药振兴计划(2010-2020年)》。采取六项措施加快中医药壮瑶医药“十三五”发展,提升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服务水平能力,全面推进中医药事业医疗、保健、教育、科技、文化和产业“六位一体”协调发展。

广西六举措推中壮瑶医药发展


推进中医药“十三五”规划和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强调,要推进壮瑶医药振兴计划,加快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中医药民族医药的自信,把中医药民族医药打造成广西的品牌。充分发挥自治区中医药民族医药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突出广西壮瑶医药特色优势,抓紧出台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服务规划并组织实施,坚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分解目标落实任务,加强督促指导,切实把规划任务落实,见到实效。


推动中医药在医改中发挥更大作用。推动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落实政府投入责任,优化医院收入结构,理顺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价格,落实医保对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的鼓励政策等改革。推进中医药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等服务项目,着力提高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和可得性。推进社会办中医,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办医格局。


提升中医医院建设与管理水平。自治区主席陈武多次主持专题研究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工作,督办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建设项目,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指导广西中医药大学推进广西国际壮医医院项目建设,将广西民族医药研究院、广西壮医医院并入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建成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传承和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合作与国际交流为一体的、壮族文化特色浓郁的综合性现代化国际医院。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国家相关基建等项目建设。继续开展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和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提升全区中医医院的管理水平。加强百色、河池、崇左、来宾4 个市级中医医院壮瑶医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国家和自治区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完善中医药参与重大疾病防治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推进中西医协同协作,做好肝癌等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工作。


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按照《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合作试点。推动中医医院完善“治未病”科建设,丰富“治未病”服务内涵,总结推广可复制的“治未病”服务模式。加强三级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康复科建设,拓展服务领域。鼓励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与康复疗养机构的转诊与合作,构建分层级、分阶段的中医特色康复服务体系。


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和人才培养。在2015年立项的中医壮瑶医优势病种中,进一步遴选出部分疗效确切、易于推广的诊疗方案,充分发挥优势作用。加强中药资源保护,推进中药资源普查和广西药用植物园建设。继续支持玉林市打造“南方药都”。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贯彻实施好中药民族药制剂调剂使用有关政策,挖掘整理名老中医专家的临床经验及特色专科优势病种协定处方,开发医院制剂。启动第三批国医大师后备人选培养工作,开展第三批广西名老中医、名中医评选。做好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第四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积极推进壮医瑶医精英人才、杏林师承人员教育等项目,加强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


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深化“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提高公民中医健康文化素养。继续做好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及专家培训,推动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继续建设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广西),办好2016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高峰论坛,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助推中医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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