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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东南州四项举措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来源:国医小镇发布时间:2017/4/20
导读:为推动中医药法的实施以及《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的落实,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贵州省黔东南州卫生计生委采取四项举措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一是合理规划中药材种植产业化布局。充…

为推动中医药法的实施以及《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的落实,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贵州省黔东南州卫生计生委采取四项举措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一是合理规划中药材种植产业化布局。充分结合地区实际,科学合理编制药材种植区域发展规划,制定道地药材目录,按照“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的原则合理选择种植品种,重点发展具有特色的道地药材和特色品种,建设规范化药材种植基地,杜绝药品种植跟风、恶性竞争现象发生。要加强对本地企业获得国家专利生产的“益肺止咳胶囊”和“隔山消积颗粒”等苗药产品成分道地药材培育、种植、供应,提高药材市场竞争力。


二是注重苗侗民族医药企业培育。鼓励苗侗民族医药企业兼并重组,采取资产重组、资源整合等多种形式推进企业改组改造,重点培育昌昊中药、苗侗百草等州内一批生产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苗侗民族医药企业集团。大力扶持发展药材种植公司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药材流通企业等服务型龙头企业。加大苗侗民族医药商标注册申请、标准化认证和原产地认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申报力度,增强品牌竞争力。


三是建立苗侗民族医院。以特色性、民族性、地域性为突破口,凯里、雷山、锦屏等苗侗民族人口相对较多的县市要结合实际选择建立苗侗民族医院,鼓励医疗机构设立苗侗民族医药科。按“非禁即入”原则,支持社会资本举办苗侗民族医院和诊所、连锁苗侗民族医医疗机构,苗侗民族医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设置可不受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布局限制。


允许对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确有专长苗侗民族医师在乡镇和村开办苗侗医门诊部、诊所。


四是加快中医院建设。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突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馆建设,增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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