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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骨心法要旨

信息来源:国医小镇发布时间:2018/5/29

手法总论

夫手法者,谓以两手安置所伤之筋骨,使仍复于旧也。但伤有重轻,而手法各有所宜。其痊可之迟速,及遗留生理残障与否,皆关乎手法之所施得宜,或失其宜,或未尽其法也。盖一身之骨体,既非一致,而十二经筋之罗列序属,又各不同,故必素知其体相,识其部位,一旦临证,机触于外,巧生于内,手随心转,法从手出。或拽之离而复合,或推之就而复位,或正其斜,或完其阙,则骨之截断,碎断、斜断,筋之弛、纵、卷、挛、翻、转、离、合,虽在肉里,以手扪之,自悉其情,法之所施,使患者不知其苦,方称为手法也,况所伤之处,多有关于性命者,如七窍上通脑髓,膈近心君,四末受伤,痛苦入心者,即或其人元气素壮,败血易于流散,可以克期而愈,手法亦不可乱施;若元气素弱,一旦被伤,势已难支,设手法再误,则万难挽回矣。此所以尤当审慎者也。盖正骨者,须心明手巧,既知其病情,复善用夫手法,然后治自多效。诚以手本血肉之体,其宛转运用之妙,可以一己之卷舒,高下疾徐,轻重开合,能达病者之血气凝滞,皮肉肿痛,筋骨挛折,与情志之苦欲也。较之以器具从事于拘制者,相去甚远矣。是则手法者,诚正骨之首务哉。

手法释义

摸法

摸者,用手细细摸其所伤之处,或骨断、骨碎、骨歪、骨整、骨软、骨硬、筋强、筋柔、筋歪、筋正、筋断、筋走、筋粗、筋翻、筋寒、筋热,以及表里虚实,并所患之新旧也。先摸其或为跌仆,或为错闪,或为打撞,然后根据法治之。


接法

接者,谓使已断之骨,合拢一处,复归于旧也。凡骨之跌伤错落,或断而两分,或折而陷下,或碎而散乱,或岐而旁突,相其情势,徐徐接之,使断者复续,陷者复起,碎者复完,突者复平。或用手法,或用器具,或手法、器具分先后而兼用之,是在医者之通达也。


端法

端者,两手或一手擒定应端之处,酌其重轻,或从下往上端,或从外向内托,或直端、斜端也。盖骨离其位,必以手法端之,则不待旷日迟久,而骨缝即合,仍须不偏不倚,庶愈后无长短不齐之患。


提法

提者,谓陷下之骨,提出如旧也。其法非一,有用两手提者,有用绳帛系高处提者,有提后用器具辅之不致仍陷者,必量所伤之轻重浅深,然后施治。倘重者轻提,则病莫能愈;轻者重提,则旧患虽去,而又增新患矣。


按摩法

按者,谓以手往下抑之也。摩者,谓徐徐揉摩之也。此法盖为皮肤筋肉受伤,但肿硬麻木,而骨未断折者设也。或因跌仆闪失,以致骨缝开错,气血郁滞,为肿为痛,宜用按摩法,按其经络,以通郁闭之气,摩其壅聚,以散瘀结之肿,其患可愈。


推拿法

推者,谓以手推之,使还旧处也。拿者,或两手一手捏定患处,酌其宜轻宜重,缓缓焉以复其位也。若肿痛已除,伤痕已愈,其中或有筋急而转摇不甚便利,或有筋纵而运动不甚自如,又或有骨节间微有错落不合缝者,是伤虽平,而气血之流行未畅,不宜接、整、端、提等法,惟宜推拿,以通经络气血也。盖人身之经穴,有大经细络之分,一推一拿,视其虚实酌而用之,则有宣通补泻之法,所以患者无不愈也。

以上诸条,乃八法之大略如此。至于临证之权衡,一时之巧妙,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矣。

器具总论

跌仆损伤,虽用手法调治,恐未尽得其宜,以致有治如未治之苦,则未可云医理之周详也。因身体上下、正侧之象,制器以正之,用辅手法之所不逮,以冀分者复合,欹者复正,高者就其平,陷者升其位,则危证可转于安,重伤可就于轻。再施以药饵之功,更示以调养之善,则正骨之道全矣。


裹帘

(器一无图)裹帘,以白布为之。因患处不宜他器,只宜布缠,始为得法,故名裹帘。其长短阔狭,量病势用之。


振挺

(器二无图)振挺,即木棒也,长尺半,圆如钱大,或面杖亦可。盖受伤之处,气血凝结,疼痛肿硬,用此挺微微振击其上下四旁,使气血流通,得以四散,则疼痛渐减,肿硬渐消也。

用法释义∶凡头被伤,而骨未碎筋未断,虽瘀聚肿痛者,皆为可治。先以手法端提颈、项、筋骨,再用布缠头二三层令紧,再以振挺轻轻拍击足心,令五脏之气上下宣通,瘀血开散,则不奔心,亦不呕呃,而心神安矣。

若已缠头拍击足心,竟不觉疼,昏不知人,痰响如曳锯,身体僵硬,口溢涎沫,乃气血垂绝也,不治。


披肩

(器三无图)披肩者,用熟牛皮一块,长五寸,宽三寸,两头各开二孔,夹于伤处,以棉绳穿之,紧紧缚定,较之木板稍觉柔活。

用法释义∶凡两肩扑坠闪伤,其骨或断碎,或旁突,或斜努,或骨缝开错筋翻。法当令病患仰卧凳上,安合骨缝,揉按筋结,先以棉花贴身垫好,复以披肩夹住肩之前后,缚紧,再用白布在外缠裹毕,更用扶手板,长二尺余,宽三四寸,两头穿绳悬空挂起,令病患俯伏于上,不使其肩骨下垂。过七日后,开视之,如俱痊,可撤板不用;如尚未愈,则仍用之。若不根据此治法,后必遗残患芦节。


攀索

(器四)攀索者,以绳挂于高处,用两手攀之也。


叠砖

(器五)叠砖者,以砖六块,分左右各叠置三块,两足踏于其上也。

\r攀索叠砖用法图\p04-a52a1.bmp\r用法释义∶凡胸、腹、腑、胁,跌、打、蹦、撞、垫、努,以致胸陷而不直者,先令病患以两手攀绳,足踏砖上,将后腰拿住,各抽去砖一个,令病患直身挺胸;少顷,又各去砖一个,仍令直身挺胸。如此者三,其足着地,使气舒瘀散,则陷者能起,曲者可直也。再将其胸以竹帘围裹,用宽带八条紧紧缚之,勿令窒碍,但宜仰睡,不可俯卧侧眠,腰下以枕垫之,勿令左右移动。


通木

(器六)用杉木宽三寸,浓二寸,其长自腰起上过肩一寸许,外面平整,向脊背之内面刻凹形,务与脊骨膂肉吻合,约以五分(分去声)度之,第一分自左侧面斜钻二孔右侧面斜钻二孔;越第二分至第三分、四分、五分,俱自左右侧面各斜钻一孔,用宽带一条,自第一分上左孔穿入,上越右肩,下胸前,斜向左腑下绕背后,穿于第一分右次孔内;再用一带自第一分上右孔穿入,上越左肩,下胸前,斜向右腋下绕背后,穿入第一分左次孔内,两带头俱折转紧扎木上;第三分、四分亦以带穿之,自软肋横绕腹前,复向后穿入原孔内,紧扎木上;第五分以带穿入孔内,平绕前腹,复向后紧扎木上,切勿游移活动,始于患处有益。凡用此木,先以绵絮软帛贴身垫之,免致疼痛。

用法释义∶凡脊背跌打损伤,膂骨开裂高起者,其人必伛偻难仰。法当令病者俯卧,再着一人以两足踏其两肩,医者相彼开裂高起之处,宜轻宜重,或端或拿,或按或揉,令其缝合,然后用木根据前法逼之。

\r通木图\p04-a52a2.bmp\r\r通木背面用法图\p04-a52a3.bmp\r\r通木正面用法图\p04-a52a4.bmp\r

腰柱

(器七)腰柱者,以杉木四根,制如扁担形,宽一寸,浓五分,长短以患处为度,俱自侧面钻孔,以绳联贯之。

用法释义∶凡腰间闪挫岔气者,以常法治之。若腰节骨被伤错笋,膂肉破裂,筋斜伛偻者,用醋调定痛散,敷于腰柱上,视患处将柱排列于脊骨两旁,务令端正;再用蕲艾,做薄褥覆于柱上,以御风寒,用宽长布带,绕向腹前,紧紧扎裹,内服药饵,调治自愈。

\r腰柱图\p04-a52a5.bmp\r\r腰柱用法图\p04-a52a6.bmp\r

竹帘

(器八)竹帘者,即夏月凉帘也,量患处之大小长短裁取之。

用法释义∶凡肢体有断处,先用手法安置讫,然后用布缠之,复以竹帘围于布外,紧扎之,使骨缝无参差走作之患,乃通用之物也。


杉篱

(器九)杉篱者,复逼之器也。量患处之长短阔狭、曲直凸凹之形,以杉木为之。酌其根数,记清次序,不得紊乱,然后于每根两头各钻一孔,以绳联贯之。有似于篱,故名焉。但排列稀疏,不似竹帘之密耳。

用法释义∶凡用以围裹于竹帘之外,将所穿之绳结住,再于篱上加绳以缠之,取其坚劲挺直,使骨缝无离绽脱走之患也。盖骨节转动之处,以骨节甚长之所,易于摇动,若仅用竹帘,恐挺劲之力不足,故必加此以环抱之,则骨缝吻合坚牢矣。

抱膝

(器十)抱膝者,有四足之竹圈也。以竹片作圈,较膝盖稍大些须,再用竹片四根,以麻线紧缚圈上,作四足之形,将白布条通缠于竹圈及四足之上。用于膝盖,虽拘制不致痛苦矣。

用法释义∶膝盖骨覆于楗、二骨之端,本活动物也。若有所伤,非骨体破碎,即离位而突出于左右,虽用手尘推入原位,但步履行止,必牵动于彼,故用抱膝之器以固之,庶免复离原位,而遗跛足之患也。其法将抱膝四足,插于膝盖两旁,以竹圈辖住膝盖,令其稳妥,不得移动,再用白布宽带紧紧缚之。

击仆损伤应刺诸穴经义

《素问·缪刺论》曰∶人有所堕坠,恶血留内,腹中满胀,不得前后,先饮利药。此上伤厥阴之脉,下伤少阴之络,刺足内踝之下,然谷之前血脉出血,刺足跗上动脉。不已,刺三毛各一,见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注】此言恶血为病,有缪刺之法也。人因堕坠,致恶血留内,腹中满胀,前后不通,当先用利药。如上伤厥阴肝经之脉,下伤少阴肾经之络,当刺内踝之下,然谷之前,有血脉令出血者,盖以此属少阴之别络,而交通乎厥阴也,兼刺足跗上动脉,即冲阳穴,乃胃经之原也。如病不已,更刺三毛上大敦穴左右各一,见血立已。缪刺者,左刺右大敦,右刺左大敦也。但足跗动脉,上关冲脉,少阴阳明三经,只宜浅刺,不可出血不已也。

\r应刺穴图\p04-a52a11.bmp\r《灵枢经·寒热病篇》曰∶身有所伤,血出多,及中风寒,若有所堕坠,四支懈惰不收,名曰体惰,取其小腹脐下三结交。三结交者,阳明太阴也,脐下三寸关元也。

【注】此言身有所伤,血出多者,及中风寒者,破伤风之属也。或因堕坠,不必血出,而四支懈惰不收者,皆名体惰也。关元任脉穴名,又足阳明、太阴之脉皆结于此,故为三结交也。

\r应刺穴图\p04-a52a12.bmp\r《灵枢经·厥病论》曰∶头痛不可取于者,有所击堕,恶血在内,伤痛未已,可侧刺不可远取之也。

【注】经言恶血在内,头痛不可取其者,盖头痛取,以泄其气,则头痛可愈也。若有所击堕,恶血在内,而取以泄其气,则是血病治气矣,故勿取其焉。若所击仆之肉伤痛不已,虽用刺法,亦只于所伤附近之侧刺之,以出在内之恶血而已。若仍按经远取诸,以疗头痛,则不可也。

恶血已留复因怒伤肝经义

《灵枢经·邪气脏腑病形篇》曰∶有所堕坠,恶血在内,有所大怒,气上而不下,积于胁下,则伤肝。

【注】人因堕坠,血已留内,若复因大怒伤肝,其气上而不下,则留内之血,两相凝滞,积于胁下,而肝伤矣。法当先导怒气,勿积于肝,则肝可以无伤,然后饮以利药,以破恶血,则胁下无留血矣。

击仆伤后入房伤脾经义

《灵枢经·邪气脏腑病形篇》曰∶有所击仆,若醉入房,汗出当风,则伤脾。

【注】有所击仆,乃伤其外体也。如醉后入房,或汗出不知避忌当风,则邪客于肌肤,伤其内体矣,是皆伤脾之因也。

击仆损伤脉色经义

《素问·脉要精微论》曰∶肝脉搏坚而长,色不青,当病坠若搏,因血在胁下,令人喘逆。

【注】此言肝脉有刚柔,而病亦以异也。肝脉搏击于手,而且坚且长,其色又不青,当病或坠或搏,因血积于胁下,令人喘逆不止也。正以厥阴之脉,布胁肋循喉咙之后;其支别者,复从肝贯膈上注肺,今血在胁下,则血之积气上熏于肺,故令人喘逆也。

《金匮要略》曰∶寸口脉浮,微而涩,然当亡血。若汗出,设不汗出者,其身有疮,被刀斧所伤,亡血故也。

【注】经言∶夺血者无汗,夺汗者无血。盖二者皆当脉浮微而涩,今诊之如此,是有枯竭之象,而无汗出之证,非亡血而何?故知有金伤或击仆而亡血之证也。

又论曰∶肝脉搏坚而色不变,必有击堕之事。因肉无破,则恶血必留胁下,兼致呕逆,根据经针刺然谷足跗,或三毛等穴出血,或饮利药使恶血开行,当自愈也。若脉浮微而涩,当知亡血过多,根据经于三结交关元穴灸之,或饮大补气血之剂而调之,则病已矣。

《灵枢经》骨度尺寸

头部

项发以下至背,骨长二寸半。(自后发际以至大椎项骨三节处也)【按】头部折法∶以前发际至后发际,折为一尺二寸。如发际不明,则取眉心,直上后至大杼骨,折作一尺八寸,此为直寸。横寸法∶以眼内角至外角,此为一寸,头部横直寸法并根据此。


胸腹部

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此以巨骨上陷中而言,即天突穴处)缺盆以下之中,长九寸。

胸围四尺五寸。

两乳之间,广九寸半。(当折八寸为当)中下至天枢,长八寸。(天枢足阳明穴名,在脐旁,此指平脐而言)天枢以下至横骨,长六寸半,横骨横长六寸半。(毛际下骨曰横骨)【按】此古数,以今用上下穴法参较,多有未合,宜从后胸腹折法为当。

两髀之间,广六寸半。(此当两股之中,横骨两头之处,俗名髀缝)【按】胸腹折法∶直寸以中行为之,自缺盆中天突穴起,至岐骨际上中庭穴止,折作八寸四分,自上岐骨际下至脐心,折作八寸,脐心下至毛际曲骨穴,折作五寸,横寸以两乳相去,折作八寸。胸腹横直寸法并根据此。


背部

膂骨以下至尾二十一节,长三尺。(膂骨脊骨也,脊骨外小而内巨,人之所以能负任者,以是骨之巨也。脊骨二十四节,今云二十一凶者,除项骨三节不在内。)腰围四尺二寸。

【按】背部折法∶自大椎至尾,通折三尺,上七节各长一寸四分一厘,共九寸八分七厘;中七节各一寸六分一厘,共一尺一寸二分七厘;第十四节与脐平,下七节各一寸二分六厘,共八寸八分二厘,共二尺九寸九分六厘,不足四厘者,有零未尽也,直寸根据此,横寸用中指同身寸法。

脊骨内阔一寸,凡云第二行挟脊一寸半,三行挟脊三寸者,皆除脊一寸外,净以寸半三寸论,故在二行当为二寸,在三行当为三寸半也。


侧部

自柱骨下行腋中不见者,长四寸。(柱骨,颈项根骨也。)腋以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季胁,小肋也。)季胁以下至髀枢,长六寸。(大腿曰股,股上曰髀楗,骨之下,大腿之上,两骨合缝之所,曰髀枢,当足少阳环跳穴处也。)髀枢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

横骨上廉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骨际曰廉,膝旁之骨,突出者曰辅骨,内曰内辅,外曰外辅。)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上廉、下廉可摸而得。)内辅下廉下至廉,长三寸半。(上廉、下廉可摸而得。)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二寸。

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


四肢部

肩至肘,长一尺七寸。

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臂之中节曰肘)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臂掌之交曰腕。)本节至末,长四寸半。(指之后节曰本节。)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

膝以下至跗属,长一尺二寸。(,腿湾也。跗,足面也。膝在前,在后。跗属者,凡两踝前后胫掌所交之处,皆为跗之属也。)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

外踝以下至地,长一寸。

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

【按】骨度乃《灵枢经·骨度篇》之文,论骨之长短,皆古数也。然骨之大者则太过,小者则不及,此亦言其则耳。其周身手足折量之法,用前中指同身寸法为是。同身寸量法,详刺灸书中。

补遗

十不治证∶颠仆损伤入于肺者,纵未即死,二七难过;左胁下伤透至内者;肠伤断者;小腹下伤内者;证候繁多者;伤破阴子者;老人左股压碎者;血出尽者;肩内耳后伤透于内者;脉不实重者。

以上皆不必用药。

巅顶骨

巅者,头顶也。其骨男子三叉缝,女子十字缝,一名天灵盖,位居至高,内函脑髓如盖,以统全体者也。或蹦撞损伤,如卒然而死,身体强硬,鼻口有出入声气,目闭面如土色,心口温热跳动者,此证可治。切不可撅拿并扶起盘坐,盖恐惊乱之气上冲,或从伤处或从七窍走泄,必伤性命也。惟宜屈膝侧卧,先将高醋调混元膏,敷于顶上,以定痛消肿,活血拔毒;再将草纸卷点着,令烟气熏其口鼻。再燃煤淬入醋内,使热气熏蒸口鼻,如无煤之处,烧铁淬之亦可。以引五脏血脉,使之通和。待其口中呻吟有声,即以童便调八厘散温服,可以气转阳回,外用手法推按心胸两肋腋下腹上,并轻托内腕攒筋,频频揉摩,即掌后高骨,寸关尺诊脉处也。

夫冲撞损伤,则筋脉强硬,频频揉摩,则心血来复,命脉流通,即可回生。常服正骨紫金丹,复外用散瘀和伤汤,洗去前敷之混元膏,再换敷混元膏。服丸药后,或大便色黑干燥,此乃肠胃存有瘀血,或有耳聋者,俱服加减苏子桃仁汤,以逐瘀血,健脾胃养精神,兼用导气通瘀锭塞于耳中。饮食宜素粥汤饮,忌气怒、油腻、面食。

卧处宜净室,勿令人喧乱。若伤重已死者,用白布缠头,以木棍轻轻拍击足心,再提发令其直正,安定颈骨,舒其筋络,外敷混元膏,内服紫金丹。若坠车马损伤巅缝者,其邪坠而下,多在左,而少在右,因右手利便而然也,其治法同蹦撞诸伤。如顶骨塌陷,惊动脑髓,七窍出血,身挺僵厥,昏闷全无知觉者,不治。


混元膏

治打仆损伤,骨碎筋翻,瘀血凝聚,消青紫肿痛等证。

羚羊血(五钱)没药(五钱)漏芦(三钱)红花(三钱)大黄(二钱)麝香(三钱)升麻(三钱)白及(五钱)生栀子(二钱)甘草(二钱)明雄黄(五钱)白蔹(三钱)共为细末,用高醋熬成膏,敷于顶上。


八厘散

治跌打损伤,接骨散瘀。

苏木面(一钱)半两钱(一钱)自然铜(醋淬七次,三钱)乳香(三钱)没药(三钱)血竭(三钱)麝香(一分)丁香(五分)番木鳖(油炸去毛,一钱)共为细末,黄酒温服,童便调亦可。


正骨紫金丹

治跌打仆坠闪错损伤,并一切疼痛,瘀血凝聚。

丁香木香瓜儿血竭儿茶熟大黄红花(各一两)当归头莲肉白茯苓白芍(各二两)丹皮(五钱)甘草(三钱)共为细末,炼蜜为丸,每服三钱,童便调下,黄酒亦可。


散瘀和伤汤

治一世蹦撞损伤,瘀血积聚。

番木鳖(油炸去毛)红花生半夏(各五钱)骨碎补甘草(各三钱)葱须(一两)水五碗煎滚,入醋二两,再煎十数滚,熏洗患处,一日十数次。


加减苏子桃仁汤

治瘀血内聚,心经瘀热,大肠不燥者。

苏子(三钱)苏木(末,一钱)红花(一钱)桃仁(炒)麦冬橘红(各三钱)赤芍竹茹当归(酒洗,各二钱)水三盅,煎一盅,渣二盅,煎八分,温服。


导气通瘀锭

专治耳聋奇方。

用不去油巴豆一个,斑蝥三个,麝香少许,以葱涎蜂蜜和捻如麦粒形,丝棉裹置耳中,响声如雷,勿得惊惧。

待二十一日,耳中有脓水流出,方可去锭,奇妙无比。

囟骨

囟骨者,婴儿顶骨未合,软而跳动之处,名曰囟门。或跌打损伤,骨缝虽绽,尚未震伤脑髓,筋未振转。其形头项浮光,面虚眼肿,鼻大唇翻舌硬,睡困昏沉,肉虽肿而未皮破出血者,宜扶起正坐,即以葱汁合定痛散,敷于伤处;再以毛头纸蘸醋贴药上,烧铁熨斗烙纸上,以伤处觉热疼,口中有声为度。去药贴万灵膏,三日一换。

待疼止思食,始揭去膏,以和伤汤洗之,则风除肿散,血活气理矣。肉破出血者,即用马屁勃灰先止其血;次用榆树皮灸熨法,内服人参紫金丹,以健脾胃提元气,止渴生津,增长精神,强壮身体,令筋血和通为要。忌发物火洒,戴抽口穿带布帽,以避风寒,不可出房。若肉破血流不止,骨陷筋翻,必损脑髓,身软屈手筋强,气息无声,则危笃难医。若破痕触冒寒风者,不治。

马屁勃俗名狗头灰,产口外者佳。


定痛散

治一切打仆风伤,定痛消肿,舒筋和络。

当归川芎白芍官桂(各一钱)三柰(三钱)麝香(三分)红花(五钱)紫丁香根(五钱)升麻(一钱)防风(一钱)共为细末,老葱捣汁合敷患处,再用熨法。


灸熨法

此法专以灸熨肉破血出诸伤。盖因血液津渍潮润,以树皮隔之,方灸熨也。先以榆树皮安患处,再以老葱捣烂,并蕲艾止痛散和匀,置树皮上,连灸五次毕,以软绢包裹。戴抽口布帽,系紧带子,谨避风冷。


万灵膏

治跌打损伤,消瘀散毒,舒筋活血,止痛接骨如神,兼去麻木风痰,寒湿疼痛等证。

鹳筋草透骨草紫丁香根当归(酒洗)自然铜(醋淬七次)瓜儿血竭没药(各一两)川芎(八钱)赤芍(二两)半两钱(醋淬,一枚)红花(一两)川牛膝五加皮石菖蒲茅山苍术(各五钱)木香秦艽蛇床子肉桂川附子(制)半夏(制)石斛萆鹿茸(各三钱)虎胫骨(一对)麝香(二钱)上除血竭、没药、麝香三味,各研细末另包外,共二十三味。先将香油十斤微火煨浸三日,然后将群药入油内,熬黑为度,去滓加黄丹五斤再熬,将至滴水成珠离火,俟少时药温,将血竭、没药、麝香下入,搅匀取起,出火气。


人参紫金丹

此丹提补元气,健壮脾胃,止渴生津,增长精神,和通筋血。被跌仆闪撞而气虚者,最宜服之。

人参(三钱)丁香(一两)五加皮(二两)甘草(八钱)茯苓(二钱)当归(酒洗,一两)血竭(一两)骨碎补(一两)五味子(一两)没药(去油,二两)共为细末,炼蜜为丸,每服三钱,早晚淡黄酒化服,童便化服亦可。

山角骨

山角骨,即头顶两旁棱骨也。凡有跌打损伤未破者,不拘左右宣紫肿硬,瘀血凝聚疼痛,或昏迷目闭,身软而不能起,声气短少,语言不出,心中忙乱,睡卧喘促,饮食少进者,宜内服正骨紫金丹,外用灸熨如囟骨伤法。

如肉破流血不止者,先用马屁勃灰止血,后以榆树皮盖伤处,以艾合定痛散灸之。如伤重者,先服人参紫金丹,后如前法。如损伤太重成破伤风,不治。


正骨紫金丹

(见前巅顶伤)

人参紫金丹

(见前囟骨伤)

凌云骨

凌云骨,在前发际下,即正中额骨。其两眉上之骨,即俗名左天贤骨,右天贵骨,两额角也。跌打损伤皮破二目,及面浮虚肿,若内损瘀血,上呕吐衄,气虚昏沉,不省人事,身软,面色干黄,遍身虚浮,躁烦焦渴,胸膈疼痛,脾胃不开,饮食少进,先服疏血丸,再以五加皮汤熏洗患处,敷乌龙膏,定痛消肿。


疏血丸

此药止血开胃。

百草霜(三钱)好阿胶(蛤粉炒成珠)藕节侧柏叶茅根当归(酒洗,各一两)共为细末,炼蜜为丸,如梧桐子大,每服五钱,早晚老酒送下。


五加皮汤

此汤舒筋和血,定痛消瘀。

当归(酒洗)没药五加皮皮硝青皮川椒香附子(各三钱)丁香(一钱)麝香(一分)老葱(三根)地骨皮(一钱)丹皮(二钱)水煎滚,熏洗患处。


乌龙膏

此膏治跌打损伤,筋断骨折,肿硬青紫。

百草霜(三钱)白及(五钱)白蔹(三钱)百合(五钱)百部(三钱)乳香(五钱)没药(五钱)麝香(一分)糯米(炒,一两)陈粉子(隔年者佳,炒,四两)共为细末,醋熬为膏。

睛明骨

睛明骨,即目窠四围目眶骨也。其上曰眉棱骨,其下曰骨,骨下接上牙床。打仆损伤,血流满面者,敷刀疮药;掀痛瘀血者,敷混元膏。如骨损者,内服八厘散,忌生冷发物。偶食猪头肉者,必发,至一月后始愈。

凡眼胞伤损而瞳神不碎者,可治。


刀疮药

治一切金刃所伤,敷之止血,收口、定痛、护风。

上白石膏(,一斤)净板松香(水提过,一斤)珍珠(豆腐煮过,五钱)上三味,共研细末,和为一处,瓷罐收贮备用。


混元膏八厘散

(俱见巅顶伤。)

原标题:正骨心法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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