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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心脏病的产妇产后注意事项

来源:国医小镇发布时间:2016/8/30
导读:产妇如在产前已患有心脏病,心脏功能属于1级的(即可以从事正常生活劳动),产后一周后就会完全恢复正常。心脏功能属于II级的(即心脏病患者在轻度劳动之后即有症状出现的),病情可能由轻变重,严重时甚至出现心 ...

产妇如在产前已患有心脏病,心脏功能属于1级的(即可以从事正常生活劳动),产后一周后就会完全恢复正常。心脏功能属于II级的(即心脏病患者在轻度劳动之后即有症状出现的),病情可能由轻变重,严重时甚至出现心力衰竭。

分娩是对心脏的考验。因为在临产时,每一次子宫收缩,可将400~500毫升的血液从子宫排出,进入血液循环,增加心脏的负担。

当产妇在用力屏气使胎儿娩出时,产妇的血压上升,肺部的循环压力加大,氧气的消耗量增加,但又得不到充分补充,这时产妇就会出现青紫现象。

当胎儿娩出,胎盘排出,子宫骤然缩小,原来与胎盘建立起来的血液循环也突然停止,这时子宫内的血液突然都进入母体的血液循环,从而增加心脏的负担。

另外,原来下腔静脉受到的子宫压力也骤然减轻,由下腔静脉回心的血液大大增加。横膈下移,心肺的位置也相应地回到孕前的位置。这一系列的变化,一颗健康的心脏尚可胜任,但对心脏病患者来说,往往是使病情加重的直接原因。

患有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的产妇产后往往病情加重,甚至发展为心力衰竭。

-----------------------------------小知识------------------------------------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产妇产后会感到心慌、胸闷、不能平卧、气急等,一般在产后24~48小时症状最为明显,需住院观察,直到心脏恢复正常后方能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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