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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历史上的医药保健知识

由于史料的缺失等诸多原因,对鄂温克族历史上的医药知识进行系统考察己极为困难。现存零星史料说明,在历史上,鄂温克人对兔脑、人参、鹿茸、鹿胎、虎骨、麝香等药材的药用价值和天花等疾病具有了一定的认识。而其生育习俗中也包含着一些具有科学合理性的内容。


一、对兔脑药用价值的认识


鄂温克人对于兔脑的药用价值具有一定的认识。《朔方备乘》:“腊月八日,达呼里、红呼里男女并出,猎兔取脑为速产之药。”此处的“红呼里”又称“洪阔罗”“洪阔洛”“洪阔尔”和“温阔尔”等。《朔方备乘》称:“红呼里,属索伦,俗误红狐狸,应捕貂役,隶八围之内。”中东铁路经济调查局编《呼伦贝尔》则称:“初索伦亦与猎捕民族之鄂伦春相近,故满洲及达呼尔曾名索伦为‘洪阔罗’。”并认为“洪阔罗”将索伦与鄂伦春二者混为一谈。而乌云达赉则认为“洪阔尔”和“温阔尔”皆为达斡尔族依据本民族语音规则和构词规则对“鄂温克”的称呼。可见,将“红呼里”视为鄂温克族或鄂温克族的一支当为不妄。


该条史料中所谓“速产之药”,当指催生之药。据《本草纲目》,兔肺“催生滑胎”的功效,由此可知,鄂温克人对于兔脑的催生作用有所了解。汉族地区民间也有腊月猎兔的风俗。其以兔脑入药的催生药制法为:取兔脑捣烂,同透明乳香适量研和制成重约3克的药丸,当产妇难产时用热黄酒送服1丸。可见,在“腊月猎兔”这一点上,鄂温克族与汉族具有相同的风俗。那么’这一风俗是由汉族地区传入鄂温克地区的?抑或是相反?进一步地,鄂温克人使用兔脑研制“速产之药”的方法、用法与用量是否与上述汉族民间药方相同?遗憾的是,由于史料的缺乏,对于这些问题尚难给出确切的回答。


二、对于人参药用价值的认识


鄂温克人对于人参的药用价值也似应具有一定的认识。据《清高宗实录》,清政府从乾隆十一年(1746年)开始,对“索伦、达呼尔越界至松阿里乌拉打牲,私将米粮装船,出黑龙江口贸易,接济偷刨人等”进行严惩。其中一项规定为:“倘违禁带米石物件,卖与偷刨人等,并易换人参者,请照私贩盐斤律治罪。”这项规定所针对的是,将米粮卖与偷刨人参者和与偷刨人参者进行人参交易者。而这些人中也包括了索伦人,即鄂温克人。由此可以推知,鄂温克人曾与偷刨人参者有过接触,甚至可能与其进行过人参交易。《黑龙江志稿•武备志》则称:“按呼兰未设驻防之先,岁拨齐齐哈尔、黑龙江、墨尔根兵防护参苗,践更巡徼。…继以防禁未严,始设驻防官军,满洲、索伦、达呼尔、汉军系由齐齐哈尔城移拨。”该条史料表明,“防护参苗”是呼兰驻防的任务之一,而这一任务的完成者中包括了索伦官兵,即鄂温克官兵。


上述资料表明,鄂温克族在其具体实践中对人参己有了一定的认识。此外,人参作为东北地区特产名贵药材,一向为满族所注重。在清代,满族统治者曾对鄂温克族实施了一系列的满化政策,使得至少是布特哈打牲鄂温克人在礼俗、生活方式方面逐渐接近满族。加之,鄂温克人也居住于东北地区,因此,鄂温克族对人参的药用价值应具有较为深刻的理解。


三、对鹿茸、鹿胎、虎骨、麝香等药材的认识


鹿茸、鹿胎、虎骨、麝香等药材历来是鄂温克族聚居地区的重要出产商品。发表于20世纪20年代的赵铣所著《索伦记略》称:索伦人“夏日猎鹿,取其胎茸,以及虎骨、麝香等类,俾作贸易之品”。中东铁路经济调查局编《呼伦贝尔》称:在鄂温克人聚居的大兴安岭地区“至春日之集市,则本国商人之前往者甚多,是时多半为购取各项配药之原料,如鹿茸、鹿麝、鹿尾、熊胆及鹿胎等类是也”。解放初对额尔古纳旗鄂温克人的调查也表明,在20世纪初俄罗斯商人进入作为鄂温克族聚居区的额尔古纳地区进行贸易之后(关于俄罗斯人与鄂温克人开始进行贸易的时间一说为19世纪——笔者),“……汉族商人也深入到鄂温克人游猎区,成为他们的‘安达’,这时不仅是皮毛是交换对象,鹿茸、鹿胎、麝香等名贵药材也成为了交换对象”。上述资料表明,至少在20世纪的20年代,鹿茸、鹿胎、虎骨、麝香等药材己成为鄂温克人与其他民族进行商品交易的商品之一。


鹿茸、鹿胎等药材的获取在鄂温克人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具有重要地位。解放初有关额尔古纳旗鄂温克人的调查指出,额尔古纳鄂温克人将春季称之为“打鹿胎的时候”,将夏季称之为“打鹿茸的时候”,将早晨称之为“打犴的时候”等。可见,对于鹿茸、鹿胎等药材的猎取已经成为聚居于额尔古纳地区鄂温克人生产、生活中的重要内容。而伪满洲国时期东蒙贸易会社发布的相关数据表明,兴安北省额尔古纳左旗雅库特鄂温克人1935-1936年家庭年均狩猎收入共计713元,而其中鹿茸一项就有180元之多,占其狩猎总收入的25.2%,仅次于捕猎松鼠的收入(占其狩猎总收入的58.9%)。同一时期兴安北省额尔古纳右旗公署根据与鄂温克人进行定期交易的“安达”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统计的结果表明,该旗月出产山货总计12602.20元,其中鹿角、鹿尾、鹿茸、犴茸、鹿胎五项占山货总生产的2.5%,生产总额仅居松鼠之后,为第二位。而康德三年(1936)三月至十二月,该旗十四个家庭八十七人的鹿角、鹿茸、犴茸、鹿胎四项药材收入为310元,占山货收入总额12438元的近2.5%,仍为仅次于捕获松鼠的收入(总收入为11832元)的重要收入。这些数据表明,对于伪满洲国时期的额尔古纳鄂温克人而言,鹿茸、鹿胎等药材的猎取是其仅次于捕获松鼠的重要收入来源,己经成为其经济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将鹿茸、鹿胎等药材作为其商品交易重要内容的鄂温克人而言,掌握相应的炮制技术是其所面临的重要问题。药材的炮制对于其交易、运输、贮藏和药用具有重要的意义。现有资料表明,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鄂温克人积累出了一套独特的鹿茸炮制技术。鹿茸以血片为佳,釆割鹿茸一般在四月,由于气候的原因,釆割下的鹿茸很容易腐坏变质,从而丧失其药用功效。这对鹿茸的炮制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赵铣所著《索伦记略》对鄂温克人的鹿茸炮制技术给予了较为详尽的描述:“至其制造,必须两人一人执炊,使水常沸,一人抱茸,频频下蘸,连数百次而后成功。下蘸之时间,不可差毫厘,生及过熟皆能损害此物质之原质,而使功用等于零”。可见,鄂温克人是以将釆割下的鹿茸蘸于沸水中的方法来炮制鹿茸的。这一方法虽然费时、费力,且对经验和技能的要求较高,稍有不慎即可导致鹿茸药效的丧失,但却可以较好地解决鹿茸的贮藏问题,以便于进行交易和留作自己使用。此外,由何秀芝女士在20世纪末所收集到的上百个鄂温克民间医药偏方可见,鄂温克族有关鹿胎、鹿心、熊胆的炮制技术己较成熟。鹿茸、鹿胎、鹿心、熊胆等药材的炮制方法的形成需要较长时间的探索和积累,因此,鄂温克族有关上述药材炮制方法的掌握应该可以追溯到比相关资料所记载的时间更早的时期。


那么,将鹿茸、鹿胎等药材的猎取作为其生产、生活活动重要内容,并掌握了相关炮制技术的当时的鄂温克人,对于这类药材的药用价值具有怎样的认识?他们是否已对其药性、用量与用法等己有了明确的认识?遗憾的是,由于现有史料的缺乏,对此尚难给出明确的答案。不过,由前述何秀芝女士收集整理的鄂温克民间医药偏方可知,至少在20世纪末鄂温克人对于上述药材的药性和用法与用量己有了较为明确的认识。民间医药偏方是普通民众在与疾病相抗争的生活实践中归纳总结出的医药成果,其形成需要较为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此夕卜,鄂温克自古以来即是一个游牧、狩猎民族,在其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必然会积累出有关上述药材较为深刻的医药知识。因此,鄂温克人有关上述药材药性、药效、用法与用量的认识,应可追溯到更早的时期。


四、对于天花等疾病的认识


皇帝按例接见鄂温克族佐领以上官员,是清政府对鄂温克族所实施的一项笼络政策。据《清高宗实录》卷七零七,乾隆二十九年(1764)三月丁卯日“定黑龙江佐领等官进京引进例”:“索伦、达呼尔等,遇有引进,该将军大臣等,不论曾否出痘,即谴来京,以致上两年俱伤六七人。伊等未经出痘者,当谴往木兰围场引见。著急速行文黑龙江将军,嗣后未经出痘者,不必令其来京。”由该条史料可见,鄂温克族官员在乾隆二十九年三月丁卯之前,觐见皇帝的地点为北京。但在该日之后,“未经出疸者”觐见皇帝的地点则改为木兰围场。更换觐见地点的原因非常清楚,即在人口稠密、天花易于传播的北京觐见皇帝,导致了鄂温克族官员感染了天花。另据《清高宗实录》七一三卷则有:“去年奉旨,命打牲、索伦、呼伦贝尔等总管,输班前赴木兰围场。请嗣后打牲、索伦、呼伦贝尔等总管,三年期满,输班前赴木兰围场。无庸送京引见。报闻。”该条史料中的“去年”当指乾隆乾隆二十八年(1763)。而其主张打牲、索伦、呼伦贝尔等总管觐见皇帝的地点改为木兰围场的原因,也可能与前一条史料所示相同。天花是死亡率极高的传染性疾病,治愈康复的天花患者会对天花具有免疫力。清代的鄂温克人对天花的这些特征是应有一定认识的。其旁证至少有二:首先,上引史料表明,至少在乾隆二十七年前后,鄂温克族中已有天花患者,在与天花相抗争的过程中,鄂温克人必然会对天花的上述特征具有一定认识。其次,上引史料表明,乾隆皇帝对于天花的上述特征是具有较为深刻的认识的。在谕旨中强调谕旨的适用对象为“未经出痘者”,同时将接见地点改为人口稀疏、天花不易于传播的木兰围场等正是基于有关天花的上述特征而釆取的有效措施。这些有关天花较为深刻的认识,必然会通过谕旨的实施而为鄂温克族官员所了解。


医学史研究表明,明隆庆年间(1567-1572),我国己发明了人痘法用于天花的防治,而清嘉庆十年(1805)西方的牛痘法也开始传入中国。那么,清代的鄂温克人是否也使用了这些方法来防治天花?答案是否定的。在解放初对阿荣旗查巴奇地区鄂温克人的调查表明,1944年天花流行导致很多儿童死亡。而在此前的1943年,由于天花病和伤寒的流行则导致了100余人死亡。这可以表明,鄂温克人并未使用相应的接种技术来预防天花疾病。


除天花外,解放前阿荣旗鄂温克人聚居地区查巴奇还曾流行过麻疹、克山、伤寒等疾病,额尔古纳旗使鹿鄂温克人患有的主要疾病有麻疹、伤寒、回归热、风湿性疾病、妇女病、胃病等。而20世纪30年代鄂温克旗辉河地区的鄂温克人患有的疾病则主要有梅毒、淋病、皮肤病和砂眼等。当时鄂温克人对于这些疾病的治疗方法大都己无从考证。但这并不等于说鄂温克人对于所有这些疾病都是束手无策、坐以待毙的。如本课题组对鄂温克旗鄂温克人的调查正说明了这点,在调查中发现鄂温克人己摸索出使用草原白蘑菇汤治疗麻疹的方法。另外,前述何秀芝女士收集整理的鄂温克民间医药偏方也明确说明了这点。前己述及这些民间医药偏方是鄂温克人在与疾病相抗争的长期历史实践中积累的医药成果,其形成应可以追溯到较早的时期。


五、与生育相关的医疗保健知识


与生育相关的医疗保健知识是鄂温克族医药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30年代曾于鄂温克旗辉河地区任小学教员的上牧瀬三郎在其《索伦族之社会》中称:“索伦族没有产婆。从而生孩子时请生过几个孩子的有经验的老太婆接生。……接生的老太婆当然也没有什么接生工具。……剪子是生孩子人家的缝纫剪子,线是马背骨处的筋。不管怎样有孕妇的人家必须事先找到并准备好。产妇生孩子之后也得不到适当的治疗。因此产妇及婴儿死亡率很高。”上牧瀬三郎甚至列举出了产妇在没有任何其他人的帮助下顺利产下婴儿的事例来说明其所叙述的现象。据此可见,在历史上,鄂温克人在产科医疗保健方面,并没有专业的产科大夫,也没有专门的产科器械。不过,这并不表明鄂温克人并不具备与生育相关的医疗保健知识。同样是对20世纪30年代鄂温克人的生产、生活给予调查的永田珍馨在其《驯鹿鄂伦春族》中称:“孕妇分娩时在营地不远的地方设一所小小的住房。分娩后不过十天不能回丈夫的焦如特里。这期间只允许老妈妈或亲近的妇女照料产妇。别人不允许进去。说,若是犯了这种禁忌,就会触犯神”。而上牧瀨三郎也称:“孩子生下之后,在现成的杆或竹子上结草,并挂以黑布片立在家门前。行人见此便可知道有分娩者,避违造访其家。”产妇和新生儿体虚、体弱,是很多疾病的易感人群。采用产后隔离的方法显然有助于产妇的产后恢复和新生儿的健康成长。鄂温克族的这一与生育相关的医疗保健知识虽然采取了风俗、禁忌的形式得以出现,但其中不乏科学合理的内容。


鄂温克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还形成了许多与生育有关的禁忌,如“孕妇禁止吃腐乱的肉和獾子肉,孕妇不能坐毛驴车”“刚生小孩的妇女一个月内禁止上炕,孕妇禁止跳舞和唱歌”等等。其中一些禁忌中也包含着一些具有科学合理的内容。


本章开篇所指出的诸多原因,使有关鄂温克族历史上的医药知识的探讨遇到了诸多困难。特别是由于史料的缺乏,使本节的探讨仅仅局限于清代至解放前的这一段时期。值得指出的是,即使就清代至解放前的这一时期而言,本节所示内容也极难反映鄂温克族历史上医药知识的全貌。本节所示内容,仅仅是鄂温克族历史上医药知识的冰山一角,而对于所论问题的全面掌握,则只能依靠于新史料的发现和研宄的进一步深入。一种较为流行的看法认为,鄂温克人并不拥有本民族传统的医药或医药知识。本节的最大意义或许仅仅在于对这种错误观点的还算有力的反驳。

原文标题:鄂温克族历史上的医药保健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