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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也非越晚越好

来源:国医小镇发布时间:2016/7/5
导读:是是否晚婚晚育越晚越好呢?对这个问题想必大家都会给予否定的回答。有句俗语说的好,“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就是说男女到了适当年龄就应该结婚生育。


但是是否晚婚晚育越晚越好呢?对这个问题想必大家都会给予否定的回答。有句俗语说的好,“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就是说男女到了适当年龄就应该结婚生育。

事实也确实是这样,我们仍然引用《黄帝内经》的理论来阐述其原因。《黄帝内经》说:“女子五七阳明脉衰、发始堕”,“丈夫五八肾气衰,发堕齿槁”,“年四十而阴气自半也,起居衰矣。”说明女性过三十五岁,男性过四十岁,机体已有衰老的体征,出现“发堕”、“齿槁”,就是头发开始脱落,牙齿也开始松动掉落了,在这种情况下若再生儿育女,后代就难免出现先天不足、体弱、多病、寿短这些问题。所以,古代医家提出了“精通必待三十娶,天癸二十始适人。皆欲阴道完实后,育子坚壮寿偏增”的理论。因此,我们说提倡晚婚晚育并非是越晚越好,而是应选择有利于优生的合适年龄。

当今社会生活压力逐渐增大,求学、工作、事业等沉重的负担压在每一位求上进的女性身上,很多人选择不结婚或者很晚才结婚,有些即使结了婚也要很多年后才想要孩子,导致现在高龄生育的女性越来越多。对于这样的女性,要特别谨慎。

据统计,高龄孕妇中,所生育的孩子先天性痴呆、某些先天性畸形等疾病的发病率显著增高。据国外临床资料统计显示,35岁以下的孕妇中,出生缺陷率大约在1/800以下;35~39岁的孕妇中,出生缺陷率就上升为1/250;40~44岁的孕妇中可达1/100,而45岁以上的孕妇中出生缺陷率可高达至1/50,可见随着年龄的增长,出生缺陷率也在迅速的增长,45岁以上孕妇孩子的出生缺陷率竟是35岁以下的16倍,如此显著的差距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髙度重视。

因此35岁以上的妇女在准备生育时,一定要做好怀孕前的准备工作,进行身体的系统检查,如发现不适合怀孕的健康问题,比如内分泌紊乱、雌激素水平下降等等,应首先进行治疗,然后再选择受孕。如果受孕,在怀孕后应定期到医院接受胎儿产前检查,一旦发现胎儿存在异常,应立即进行选择性流产,这对于实现优生优育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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