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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改革理念法治思维发展中医药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发布时间:2015/1/16
导读: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部门要始终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全力支持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加快中医药养生保健、医疗康复及健康旅游等健康服务业发展。建立健全中医药法治体系,不断提升 ...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部门要始终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全力支持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

  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加快中医药养生保健、医疗康复及健康旅游等健康服务业发展。

  建立健全中医药法治体系,不断提升中医药管理法治化水平。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机制和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中医药工作。

  1月11日,2015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2014年中医药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做好2015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党组书记李斌出席会议并在讲话中强调,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攻坚意识、责任意识,始终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全力支持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作工作报告。

  李斌强调,中医药工作要坚持以改革理念和法治思维,在推动中医药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破解深层次矛盾方面奋发有为,力争取得显著成效。

  李斌指出,2014年的中医药事业发展态势良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主动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卫生计生工作全局中,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工作思路清晰;二是工作重点突出;三是协调配合有为;四是工作成效显著。

  就做好中医药工作,李斌强调

  一要坚持为医改大局服务,进一步发挥特色优势

  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在完成好医改各项重点任务“规定动作”同时,积极探索体现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自选动作”。比如,推动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引导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方便群众就近得到医疗卫生服务。探索改革价格形成机制和医保付费方式,降低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支持社会办医,推进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等。要通过探索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模式,为全国医改提供借鉴。

  二要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

  加大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全面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县级中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突出中医药在防病诊病治病中的特色,在防治结合方面下功夫,以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防治为突破口,创新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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