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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药膳应用禁忌

来源:岭南中药网发布时间:2016/5/16
导读:药膳的药物配伍禁忌,遵循中药本草学理论,一般参考“十八反”和“十九畏”。“十八反”的具体内容是: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贝母、栝楼、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药物配伍禁忌——

药膳的药物配伍禁忌,遵循中药本草学理论,一般参考“十八反”和“十九畏”。“十八反”的具体内容是: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贝母、栝楼、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十九畏”的具体内容是: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药物与食物配伍禁忌——

药物与食物的配伍禁忌是古人的经验总结,后人多遵从于此。其中有些禁忌虽还有待于科学证明,但在没有得出可靠的结论前还应参照传统说法,以慎用为宜。这些禁忌主要包括:猪肉反乌梅、桔梗、黄连、胡黄连、百合、苍术;羊肉反半夏、菖蒲.忌铜、丹砂:狗肉反商陆,忌杏仁;鲫鱼反厚朴,忌麦冬:猪血忌地黄、何首乌;猪心忌吴茱萸:鲤鱼忌朱砂;雀肉忌白术、李子:葱忌常山、地黄、何首乌、蜜;蒜忌地黄、何首乌;萝卜忌地黄、何首乌:醋忌茯苓;土茯苓、威灵仙忌茶等。

——食物与食物配伍禁忌——

古人对食物与食物的配伍也有一些忌讳,其道理虽不充分,但在药膳应用中可作参考。这些禁忌是:猪肉忌荞麦、鸽肉、鲫鱼、黄豆;羊肉忌醋;狗肉忌蒜;鲫鱼忌芥菜、猪肝;猪血忌黄豆:猪肝忌

荞麦、豆酱、鲤鱼肠、鱼肉;鲤鱼忌狗肉;甲鱼肉忌苋菜、酒、果;鳝鱼忌狗肉、狗血;雀肉忌猪肝;鸭蛋忌桑葚、李子;鸡肉忌芥末、糯米、李子。

——患者忌口——

忌口主要包括两类。一是某种病忌某类食物。如:肝病忌辛辣;心病忌咸;水肿忌盐:骨病忌酸、甘;胆病忌油腻;寒病忌瓜果:疮疖忌鱼虾;头晕、失眠忌胡椒、辣椒、茶等。二是某类病忌某种食物。如凡症见阴虚内热、痰火内盛、津液耗伤的患者,忌食姜、椒、羊肉之温燥发热饮食;凡外感未除、喉疾、目疾、疮疡、痧痘之后,当忌食芥、蒜、蟹、鸡蛋等发风动气之品:凡属湿热内盛之人,

当忌食饴糖、猪肉、酪酥、米酒等助湿生热之饮食;凡中寒脾虚、大病、产后之人.西瓜、李子、田螺、蟹、蚌等积冷损阳之饮食当忌之;凡各种失血、痔疮、产后等人忌食慈姑、胡椒等动血之饮食;妇女妊娠期禁用破血通经、剧毒、催吐及辛热、滑利之品。忌口之说有些,已被证明是有道理的,有些则不合实际,在药膳应用中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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