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黄名医:废止中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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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中医案”是指在1929年(民国18年)2月,国民政府卫生部召开第一届中央卫生委员会。会上余云岫、褚民谊等人先后提出了四项相关议案,其中包括废止中医之办法,以达到中医自然消亡之目的。考虑到余岩提案过于激进,中央卫生会议最后通过《规定旧医登记案原则》。


为防止被废止,中医界采取了组织社团、抗议请愿等多种措施进行抗辩,终于使此案未被施行。在此过程中,中医界也进行了许多推广普及中医知识、争夺生存空间的努力,为保存和发展中医做出了一定贡献。但中医界的图存抗争却使得中医在不自觉的过程中,走入了西医界预设的话语系统,并由此开始了科学化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