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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肉(中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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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肉为兔科动物东北兔Lepus mandschuricus Radde、华南兔Lepus sinensis Gray、家兔Oryctolagus cuniculus domesticus (Gmelin)、蒙古兔Lepus tolai Pallas及高原兔Lepus oiostolus Hodgson等的肉。将兔杀死,取肉洗净,鲜用。全国大部分地区均产。

  • 中药名称兔肉

  • 中药学名(拉丁名)

  • 别 名

  • 所属功效类 补虚药

  • 动物药

  • 分布区域、全国大部分地区均产。

来源

本品为兔科动物东北兔Lepus mandschuricus Radde、华南兔Lepus sinensis Gray、家兔Oryctolagus cuniculus domesticus (Gmelin)、蒙古兔Lepus tolai Pallas及高原兔Lepus oiostolus Hodgson等的肉。(《中华本草》)

分布产地

全国大部分地区均产。

入药部位

动物

采收加工

将兔杀死,取肉洗净,鲜用。(《中华本草》)

性味归经

甘,寒。归肝、大肠经。(《中华本草》)

药材功效

健脾补中,凉血解毒。(《中华本草》)

药材主治

主治胃热消渴,反胃吐食,肠热便秘,肠风便血,湿热痹,丹毒。(《中华本草》)

用法用量

内服:煎汤或煮食,50-150g。(《中华本草》)

用药禁忌

1.《本草经集注》:“妊娠不可食,令子唇缺;其肉不可合白鸡肉食之,面发黄;合獭肉食之,令人病遁尸。”
2.《本草拾遗》:“久食弱阳,令人色痿;与姜同食,令人心痛。”
3.《食疗本草》:“八月到十月其肉酒炙吃,与丹石人甚相宜。大都绝人血脉,损房事,令人痿黄。”又“二月食之伤神。”

中药配伍

1.治消渴羸瘦,小便不禁:兔一只,剥去皮、爪、五脏等,以水一斗半,煎煮令烂,骨肉相离,滤出骨肉,斟酌五升汁,便澄滤,令冷,渴即服之。(《海上集验方》)
2.治宫颈癌:健壮公兔1只(去皮毛、内脏),川贝母9-15g,红糖适量(用于体质红的患者)。共炖熟,连汤服,早、晚各服1次。(《广西药用动物》)

道地性

非道地

相关论述

1.《药性论》:“腊月作酱食,去小儿豌豆疮。”
2.《别录》:“补中益气。”
3.《千金▪食治》:“止渴。”
4.《本草拾遗》:“主热气湿痹。”
5.《纲目》:“凉血,解热毒,利大肠。”
6.《本经逢原》:“治胃热呕逆,肠红下血。”

原标题:兔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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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来源
  • 分布产地分布产地
  • 入药部位入药部位
  • 采收加工采收加工
  • 性味归经性味归经
  • 药材功效药材功效
  • 药材主治药材主治
  •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 用药禁忌用药禁忌
  • 中药配伍中药配伍
  • 道地性道地性
  • 相关论述相关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