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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中药材如何保护与发展?从立法保护开始

来源:岭南中药网收集发布时间:2016/4/19
导读:按:岭南中药材如何保护与发展?从立法保护开始。通过立法加强对岭南中药材的保护,引导中药产业规范化发展,走向更广阔的国际市场。【摘要】中医药事业的与时俱进及广东中医药强省建设,必须要有法制的保障和引领。 ...

中药材

按:岭南中药材如何保护与发展?从立法保护开始。通过立法加强对岭南中药材的保护,引导中药产业规范化发展,走向更广阔的国际市场。

【摘要】

中医药事业的与时俱进及广东中医药强省建设,必须要有法制的保障和引领。中药材保护的立法要符合广东实际,做到"精、深、远"。广东正在22个县开展中药资源普查试点,目前已完成野外调查432个样地、15552个样方。

414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岭南中药材保护立法座谈会,听取省政府有关部门、高校、医疗机构、中医药学会、名老中医以及药企代表对于中药材保护立法的建议。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指出,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基础。中医药事业的与时俱进及广东中医药强省建设,必须要有法制的保障和引领。中药材保护的立法要符合广东实际,做到“精、深、远”,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精”是首先选择五到八种具有代表性并得到广泛认同的中药材,进行立法保护,其他的今后再逐步规范。

“深”是在“精”的基础上突出强调原产地保护、种源保护、品牌保护、种植规范化以及加大科研力度等重点。

“远”是通过先行列入立法保护的五到八种中药材的共性和个性的研究,将来再分门别类、逐步有序地将其他中药材列入立法保护的范围,推动广东中药材的开发和保护落到实处,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的传承、弘扬和发展,为我省中医药强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省中医药局局长徐庆锋介绍,广东正在22个县开展中药资源普查试点,目前已完成野外调查432个样地、15552个样方。

在此背景下,推动岭南中药材保护立法显得十分迫切。而这也将有助于发扬岭南中药材的产业发展,并在国际市场上形成稳定的品牌效应。

广东药科大学教授杨全认为,广东可以以法律的形式作出规定,对野生及栽培中药材资源实行动态监测和定期普查;对珍稀、濒危的中药材资源实行重点保护,拟定地方重点保护目录。

广东省商务厅数据显示,2015年广东植物性中药材出口1.14亿美元,占该省中药材及中成药出口比重超过七成,出口主要目的地有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以及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占据出口市场近九成五。

广东省中医药学会等相关机构、中医学专家建议,通过立法规范岭南中药材保护种类,统一标准;加强中药材产权与商标专利保护以及特色中药材种植区域和岭南濒危药材的保护;开展保护濒临消亡的中药生产加工技术;明确相关政府部门的保护职责。

正征求意见的《广东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拟于今年5月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审定。该方案突出大宗、特色岭南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建设与产业开发,形成全产业链、全程可控的中药材产业综合发展体系,实现中药材生产的规范化、规模化和产业化。

在岭南中药材溯源、质量监控方面,广东已经率先迈开一步。记者了解到,广东中医药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首期工程接近尾声,预计今年上半年投入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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