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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应体现医生价值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发布时间:2015/3/13
导读:本报讯 (记者吴潇湘)“一些开展的中医诊疗项目没有收费标准只能参照执行”“大多数有规范、有收费标准的项目不能进入医保”“少部分进入医保的中医项目几乎不能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 在政协医卫 ...

   本报讯  (记者吴潇湘)“一些开展的中医诊疗项目没有收费标准只能参照执行”“大多数有规范、有收费标准的项目不能进入医保”“少部分进入医保的中医项目几乎不能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


   在政协医卫界别联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主任杨金生提出,中医医疗服务正陷入怪圈,目前收费价格不能反映中医价值,中医服务收费项目偏少、不够细化、不能充分反映中医医疗服务特点。


   “希望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不只停留在‘文件上’和‘口号中’。”杨金生说,现行的卫生、物价、医保等相关部门的制度、政策,有时正成为影响中医药发展的“关键”问题。


   以“普通针刺”为例,目前在河南省、山东省的收费价格均是每五个穴位20元,安徽省、甘肃省的收费价格均是每五个穴位15元,北京市收费价格为每次4元。针灸的疗效核心体现在手法上,价格却反而体现在电针、TDP等针灸相关辅助器具的使用上,收费都在10元以上,重仪器轻手法使医生针刺手法技术含量的环节未能体现劳动价值,针刺收费应用不断减少,不仅影响疗效,还导致针刺手法技术面临失传的危险。


   根据面向全国18个省347家不同级别公立中医医院调查发现,49%的被调查地区没有将国家颁布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全部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目录。以浙江省为例,西医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的项目数占该省执行的西医项目总数的85%,而中医项目此比例仅为57%,未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的中医项目以体现中医治疗特色的推拿类、针灸类项目为主;即便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的中医项目医保也规定了许多限制支付的条件,不符合中医诊疗活动的规律,影响中医医疗服务的开展。


   杨金生建议医疗保险主管部门将《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所列中医项目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取消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不合理的医保报销项目、比例的限制要求。医疗卫生主管部门要合理确定中医项目价格,并定期增补中医新项目。财政预算及价格主管部门在中医项目价格确定中充分考虑人力和技术成本等定价要素,使中医医疗机构能通过提供中医医疗服务获得合理收入或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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