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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综合医改机制体制创新宜先行

来源:健康报发布时间:2015/2/11
导读:本报讯 (记者孔令敏 冯立中 何 君)2月10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会在安徽省合肥市、青海省西宁市同时召开。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决定在安徽、江苏、福建、青海开展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工作 ...

  本报讯  (记者孔令敏  冯立中  何  君)2月10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会在安徽省合肥市、青海省西宁市同时召开。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决定在安徽、江苏、福建、青海开展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旨在积累改革经验,持续深化改革,建立新的体制机制,促进实现医疗、医药和医保三医联动改革,对全国医改产生示范与推动作用。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在出席安徽省启动会时说,启动省级综合医改试点是推进医改向纵深发展的重要部署。在基础条件好、改革意识强的4个省份开展综合医改试点,既能巩固改革成果,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能强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找准改革的突破口。


  李斌说,启动省级综合医改试点也是突破改革难点、重点的重要举措。通过试点,可以加大对短时间内难以在全国面上形成统一模式的改革重点、难点的探索和实践力度;有利于实现改革的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区域联动。国家允许尝试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破现有政策和制度的约束,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先行一步、先见成效、先出经验,早改早受益,释放更多改革红利。


  李斌说,希望安徽着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坚决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绩效考核和评估。加强城乡基本医保制度的改革与管理,提升医保管理能力和服务效率。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的渠道,研究制订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的疾病诊疗范围,形成急性病、亚急性病、慢性病分级分类就诊模式。创新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落实改善群众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孙志刚在青海省启动会上说,希望青海省抓紧研究制订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继续推动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全面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推进契约式服务,切实在强基层上下功夫。


  启动会上,两省省政府负责人与各市(州)政府负责人分别签订了深化医改2015年度医改目标责任书。两省均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组成的综合医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力争做到年初有分工,年中有督察,年末有考核。


  安徽省省委书记张宝顺、安徽省省长王学军、安徽省常务副省长詹夏来,青海省省长郝鹏、青海省副省长马顺清出席了各自省份的启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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