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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通报一起医疗急救不力事件

来源:健康报发布时间:2015/2/5
导读:本报讯 (记者孙 梦)2月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人民医院医疗急救不力事件进行通报。通报指出,2014年8月,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人民医院发生一起患者院内倒地、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事件, ...
   本报讯  (记者孙  梦)2月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人民医院医疗急救不力事件进行通报。通报指出,2014年8月,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人民医院发生一起患者院内倒地、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祁东县人民医院院长、医疗业务副院长被免职,衡阳市卫生局按照有关规定撤销祁东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的等次。

  经国家卫生计生委与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联合调查组调查,2014年8月19日上午,患者王某某因腹胀、胸闷、咳嗽来到祁东县人民医院就诊,在收费处排队等待缴费过程中突然晕倒。患者倒地约9分钟内,先后有2位护士和5位医生到达现场;患者倒地约6分钟后,两位医生就地对患者实施了约3分钟的胸外心脏按压,确认患者无生命体征后,停止抢救。该院医务科报警,经派出所及法医确定死亡后,于12时15分将遗体移送太平间。

  通报指出,该事件暴露出以下问题:一是医务人员急救意识、技能严重不足,医德医风建设缺失,院内急救流程混乱,始终未将患者转移至急诊科或病房进行救治;二是医院急诊科建设不规范,设备配置简单,且无固定医务人员(均靠各科人员轮转),未发挥急诊科职能作用;三是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事件发生后,医院整改工作流于形式,医务人员基本抢救知识培训未取得实效,医院抢救设备摆放无序,整改后形成的规章、制度可操作性差。

  通报指出,祁东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决定对在事件发生过程中处置不当的医务人员依法给予警告直至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的处罚。湖南省卫生计生委派专家至祁东县人民医院,进行全员急救意识、技能等培训、考核。对不合格人员调离业务岗位,停薪学习培训;对经反复培训无法胜任有关业务工作的人员,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分或辞退。 

  通报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要从该事件中汲取教训,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要督促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县级医院,加强“三基三严”培训,制订完善院内急救工作预案,规范医疗机构紧急抢救程序,提升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专业技能;对急诊力量薄弱、员工业务素质欠缺的基层医院要开展专项帮扶,全面提升院内急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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