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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要求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机制

来源:健康报发布时间:2015/7/14
导读:本报讯 (记者董宇翔 衣晓峰)今后,全省要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机制,有效解决院内调解质量不高问题,二级以上医院要畅通投诉渠道,设立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受理医患纠纷,避免小问题酿成大事端。7月1 ...

  本报讯  (记者董宇翔  衣晓峰)今后,全省要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机制,有效解决院内调解质量不高问题,二级以上医院要畅通投诉渠道,设立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受理医患纠纷,避免小问题酿成大事端。7月10日,黑龙江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依法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上述要求。省卫生计生委、综治办、公安厅、司法厅和保监局等部门与会。


  会议提出,要在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机制上下功夫,争取把矛盾化解在院内。院内调解不成功的,应及时引导患方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调解。今年,地市级人民调解机构要实现全覆盖,并要实现覆盖80%的县级行政区域。要提高对医疗风险社会分担机制的认识,年底前医疗责任保险要覆盖全部三级医院和90%以上的二级医院。对于未参加医责险全省统保工作或者严重违反统保相关规定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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