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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嫂服务有了国家标准

来源:健康报发布时间:2015/7/7
导读:本报讯 (记者甘贝贝)请个月嫂带孩子,成为不少年轻父母的选择,但选择合适的月嫂,并不是件容易的事。7月5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对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进行了 ...
  本报讯  (记者甘贝贝)请个月嫂带孩子,成为不少年轻父母的选择,但选择合适的月嫂,并不是件容易的事。7月5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对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进行了规范与界定。《规范》将于明年2月1日起实施。

  《规范》对母婴生活护理员(俗称月嫂)提出了基本要求:年龄在18岁~55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能及时清理个人卫生,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参加职业培训,无刑事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等。

  《规范》将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分为1星级~5星级和金牌级共6级,对不同级别护理服务的工作内容、护理技能及服务人员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以金牌母婴生活护理员为例:需要在从事过5星级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的基础上经过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高级家政服务员、高级育婴师、中级营养配餐员资格证书,具备48个月以上的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工作经历,至少累计48个月客户满意无投诉,可以对产妇进行心理疏导,指导产妇做形体恢复操,熟悉产后常见病的症状及预防,可以根据新生儿和婴儿生长发育的特点,对新生儿和婴儿进行生活照料及生活保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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