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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制度将消除城乡差异

来源:健康报发布时间:2015/7/1
导读:本报讯 记者叶龙杰从民政部获悉,6月30日,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保监会在京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全 ...

  本报讯  记者叶龙杰从民政部获悉,6月30日,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保监会在京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以破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会上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发挥好牵头作用,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合并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城乡统一规范、消除差异,健全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李立国表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要积极拓展救助对象范围,对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给予重点保障,逐步向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救助对象拓展;综合考虑救助对象类型、患病家庭负担能力和个人自负费用等因素,分类分段设置救助比例和最高救助限额;做好相关制度的统筹衔接,在就医用药范围方面,原则上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对经医疗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严重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解决应急性、过渡性的生活困难;对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的群众,先行救助再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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