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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唑有望重回市场 244种药品取消最高零售限价

来源:鲁北晚报发布时间:2015/3/24
导读:近日,山东省卫计委正式公布低价药清单,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530种低价药品外,取消了81种西药、163种中成药最高零售限价。 业内人士认为,这可让原先的低价好药重回市场,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不必担心药 ...

 

    近日,山东省卫计委正式公布低价药清单,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530种低价药品外,取消了81种西药、163种中成药最高零售限价。


  业内人士认为,这可让原先的低价好药重回市场,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不必担心药价会大幅上涨。


  鼓励联合采购


  记者了解到,从1998年开始,国家发改委多次发布各类药品“降价令”,统一定价药实行最高限价。但由于制药成本上升,药企利润微薄,多种常用药频频出现“降价死”情况。导致近年来一些低价药出现了短缺甚至断货的情况。


  2014年4月,国家卫计委等八部委联合发文,宣布建立常用低价药生产及供应保障机制,避免低价药“中标死”,廉价基本药物短缺,患者无药可用或只能选择高价药的困境。国家发改委宣布取消530余种低价药最高零售限价。


  在此背景下,今年3月,山东省卫计委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常用低价药品网上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改进采购方式,由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对符合资质的低价药生产经营企业直接挂网,低价药品交易必须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取消81种西药、163种中成药原挂网限价及最高零售限价,挂网价格统一标注为日均费用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


  公立医院直接与挂网生产企业议定成交、及时结算,并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如实填报成交价格,鼓励以市或县为单位联合采购,量价挂钩,统一议价。业内人士表示,取消最高零售限价,一定程度上能提高药企的生产积极性,常用的经典好药有望回归,“鼓励联合采购,需求量提高了,也可以刺激药企加大生产产量。”


  取消限价后低价药价格不会出现普涨


  低价药取消限价,会不会造成药品价格大幅上涨?据业内人士介绍,低价药品多是竞争比较激烈的药品,即使放开最高零售限价,企业也不会轻易涨价。


  李大夫在一家基层卫生室工作多年,她告诉记者,近年来低价药最高限价确实让市场上的低价药少了很多,像病毒唑等一些低价药,卫生室偶尔会出现缺货现象,“病毒唑一毛钱一支,成年人一般一次用五到八支即可”。最高限价取消后,药企可以扩大销售,百姓也不必担心药价会大幅上涨,“现在药企竞争很激烈,低价药取消限价,药价不可能太高,而且现在还实行药品零差价。”李大夫表示,取消最高限价后,低价药还会是低价药。


  此前,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低价药品大多是生产企业众多、竞争比较激烈的药品,放开最高零售限价,市场实际交易价格不会出现普涨现象。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管和引导,防止经营者滥用自主定价权。加强采购供应监管,解决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记者还获悉,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将原挂网价格、一定时期内实际交易的平均价、最低价等信息在平台内及时显示,引导医疗机构与企业合理议定成交价格。在常用低价药品范围内的基本药物(含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和继续使用的省增补基本药物)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常用药品中标产品仍执行原中标价格。各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充药品目录中的常用低价药品执行低价药品政策,实行以省为单位货款集中结算、零差率销售。


  按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使用的低价药品要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其他县级及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使用的低价药品,要在实际成交价格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加成。零售价不得突破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低价药品还将实施市场购销价格监测,避免价格频繁变动或变动幅度过大。密切关注临床药品供需状况,对仍不能满足需求的药品信息进行跟踪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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