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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浴注意事项

来源:岭南中药网收集发布时间:2017/7/31
导读:藏浴注意事项(1) 过饥、过饱、酒醉、大渴等症状不可进行药浴。饭后最少半小时方可进行药浴。(2) 浴前4小时内没有进食一定要准备好牛奶、糖水、或其它零食,以备顾客感到不适时食用,防止低血糖发生。(3) 浸泡药浴前、中、后应适当补充水份。(4) 浸泡场地应注意通风良好…

藏浴注意事项

(1) 过饥、过饱、酒醉、大渴等症状不可进行药浴。饭后最少半小时方可进行药浴。

(2) 浴前4小时内没有进食一定要准备好牛奶、糖水、或其它零食,以备顾客感到不适时食用,防止低血糖发生。

(3) 浸泡药浴前、中、后应适当补充水份。

(4) 浸泡场地应注意通风良好,但不可受寒,不可有风直吹身体。

(5) 起浴后皮肤表面发红,并持续30分钟至1个小时的发汗均属正常的药效作用,但注意不可蓄意吹风,以免受寒。

(6) 泡过药浴以后、在皮肤发红、发热状况没有消退之前,请勿使用任何护肤品和化妆品。

(7) 有轻度高低血压病史、心脏功能稍差者应在家人陪伴下使用,并注意场地通风,每次浸泡时间不宜太长(约3-6分钟),应比正常药浴温度低1~2°左右。如在浸泡过程中感到心跳加快或呼吸过于急促时,应起身于通风良好处稍适休息,待恢复后再次浸泡,一般分两到三次浸泡即可。

(8) 部分使用者(尤其是较为肥胖的使用者)浴后皮肤出现轻微刺痛感或出现小丘疹,均属排毒自然现象,可继续使用。

(9) 产妇在分娩时如有手术行为,须持拆线后再进行泡浴,若无手术行为,可于产后7天开始泡浴

(10) 先淋浴、后泡浴,或先洗头和脸再进入木桶泡浴,浴后无需再冲洗,直接擦干即可。

(11) 身体虚弱者在浸泡过程中会出现:头晕、心跳加快、恶心、全身酸软无力等症状,属于正常现象,但应减少每次泡澡时间,随着泡浴对体质的调整会逐渐消失。

(12) 体虚、受风寒、湿气重的人群在泡浴后会出现风疹、湿疹、关节疼痛、并伴有瘙痒等症状,一般在2小时以后逐渐消失,属于好转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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